神木市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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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10
3月23日,神木市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市委书记、总河(湖)长杨成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副总河(湖)长蔡文东主持会议。市委常委雷晴初、李文江、杨树武、韩虎忠、牛昊等市领导参加会议。副市长、副总河(湖)长孟向平作河(湖)长制工作报告。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设1个主会场和20个分会场。 杨成林在讲话中指出,落实河(湖)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是践行神木“建设黄河‘几’字弯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目标的核心要求。全市上下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榆林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河(湖)长制相关部署要求,促进水生态环境良好发展,实现河湖库渠健康永续利用。 杨成林强调 要以水清、岸绿、安全、宜人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以赴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要加强部门协同,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源头治理和过程管控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完善多方参与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共管、共治的工作模式,促进水生态环境良好发展。 要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治水、治山、治林、治田的关系,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河流、湖泊等生态空间用途管制,着力加强水生态修复。 要严格监督管理,坚持以制度的刚性约束,严格管控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严明考核奖惩,强化督导检查,确保河(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为我市建设黄河“几”字弯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示范市作出新的贡献。 会上,马镇镇、市住建局、红碱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和锦界工业园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就黄河“清四乱”工作、城区污水排放和集中处理及监管工作、红碱淖生态保护工作、污水达标排放及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发言。 全体市级河(湖)长,市人大、市政协分管同志,市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河(湖)长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委办、政府办、水利局相关负责同志及市河(湖)长办全体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镇街党(工)委、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镇街、村两级河(湖)长及镇街河(湖)长办全体工作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